“预算之治”助力“中国之治” | 读懂中国——两会热点解读(21)
郭月梅 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作出“赤字率拟按3.6%以上”的重要安排,并阐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治理能力”的新发展理念,为预算治理和国家治理指明新的方向。“预算之治”助力“中国之治”成为新时代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预算治理的人民性、法治性和绩效性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共治、法治、善治”三个理念的强力引擎,二者具有整体相关、制度同构的互动关系。
一、预算治理的人民性引领国家“共治”
人民性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鲜明的理论品格。预算治理的人民性是指各级党委、政府、人大、社会公众等多方主体参与预算监管,人民真正融入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的预算治理体系。国家共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念之一,中国共产党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始终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作为构建一切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因此,保障人民真正参与预算治理、激发人民当家理财的参与感和幸福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预算治理的人民性引领国家共治的科学实践。
二、预算治理的法治性助力国家“法治”
法治性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预算治理的法治性是指一切财政收支行为受到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硬约束,预算全面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国家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念之二,其本质要义在于将“法律之治”、“制度之治”作为“人民之治”的根本出发点,这要求治理主体秉持法治思维、增强法律意识,通过科学严密的制度设计维护法律权威。政府作为“看的见的手”在国家政治经济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其一切职能的实现都需要财政预算作为基本保障。因此,预算治理的法治性不仅是实现国家法治的基础和核心,也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三、预算治理的绩效性促进国家“善治”
绩效性是经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我国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根本遵循。预算治理的绩效性是指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运用为保障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治理模式。国家善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念之三,其目的在于追求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发展,以更低的行政成本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国家善治的关键在于打好“绩效之基”,以绩效性作为衡量国家治理水平的最终价值追求。绩效性作为预算治理的核心工具,不仅有助于提升预算治理水平,而且是提升财政支出效率、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必然举措。因此,预算治理的绩效性是促进国家善治、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最终落脚点。